@sven_shi
刚看媒体报导#曲曲大女人闺蜜联盟入群费收入过亿#,整个事情简单说就是曲曲这位博主,在网上授课教女孩子怎么利用男女关系赚钱,因为影响不好被封掉了,但是私下向她付费求教这些诀窍的女孩子还是络绎不绝。光她的私密群现在收入就过亿了。但我认为问题不在她的身上,而是在我们这些年立法推动的性别转移支付有问题。这里面最有名的就是彩礼嫁妆的法规设立。这个立法设计很善意,是希望经济弱势的女性可以获得家庭的财权,在家庭生活中有保障。但是现实中操作变成什么?是活在传统中的男性老实人变成冤大头。就像之前安徽农村集体出现的所谓逃婚案。就是一群云南来的女孩子,和这些男的讲要和他们好好生活,家里有老人要养,所以让男方借钱去弄彩礼。拿到彩礼正式领了结婚证,就和男朋友也就是自己的真爱跑了,给真爱生孩子之后做DNA鉴定上户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我国这些年从生育决定权再到彩礼规定和非婚生育报户口,都出了一系列的新规。活在过去传统中的人,压根就不懂这些规定。到现在为止还有一大群人认为结婚了,一个女人就“应该”给她的丈夫生孩子。甚至还相信彩礼带回小家庭的宣传,觉得那只是把钱换了一个地方存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信息差”。为什么曲曲大女人这些人能赚那么多钱?因为社会上有这样的信息差,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团体,去向女孩子们收钱,教授她们这些赚钱的手段,让她们通过婚姻去变现。我再讲讲我当时印象很深的一个操作方法,叫“三人共名”。我国是2011年开始推出房产加名政策的。一般的房产加名,是男方房子加妻子的名字,默认房子归属于双方。但是这个时候,有人就想出了一种方法,叫“三人共名”。当时就是教这些怀孕的女孩子说不加名就堕胎,逼迫男方做房产加名。但是加名不能只加女方的名字,而是要把出生后孩子的名字也加上去。这样一来,房子就是男方,女方和孩子“三人共名”。那么之后如果在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给女方,就等于女方获得了三分之二的房产产权。房子就是归女方拿走,男方支付抚养费。后来我手里看到的一系列的案例里面,这个女方怀孕的孩子,甚至都不是男方生的。男方发现的早,要离婚,女方就是坚持说她和孩子有三分之二的产权,要男方从他买的房子里面搬走。能怎么判?法官判决就是撤销男方对孩子的赠予。因为孩子毕竟不是他亲生的。接着让他拿出房子三分之一价值的折价款,补偿给女方。这些案例,都只是婚姻操作演变出的基础款。你说在这样的形势下面,你说所谓的曲曲大女人,收20万会费,手把手的教女孩子怎么通过婚姻发财,怎么会没有客户呢?
@专业戳轮胎熊律师
蓝战非被绑票,还被撸了一管子……你别说,之前还没想到这种操作要是绑匪里有个同伙女的,拿这一管子做个试管,再撕个票。尤其是国外很多地方乱,撕票了,什么线索根本找不到。你过2年带着孩子要求继承财产,说是女友什么,弄点拍的照片,讲都讲不清楚……像他这种没结婚生孩子的,也不可能有遗嘱。虽然说第一继承人还有父母,但基于可能是家里唯一独苗……上面父母辈可能也就放弃。演得好点,不光是流动资产能打劫到,固定资产也跑不掉……
看了一下评论区,还不错。能长期看汉语从句的人,不光是收入比较高,精神上也能自立,不太需要唱《咪咪流浪记》的主题曲。
@tombkeeper
明朝是很腐败的,不如清朝。
GPT5.2 跳票原因,我分析了下三点原因:1) 大概率 GPT5.2 并没有比Gemini3 明显好,这样释放出来,反而对OpenAI不利,因为投资人会认为桌面下的大模型也就这样,到头了,如果不放出来,大家会感觉桌面下会有个更牛的。2)从规划上,应该还有一些模块没有完善,综合考虑还需要时间,才能推,否则这次不推,下次推没价值,下次推是新一代的东西,因此还需要时间,不能因为Gemini3打乱了节奏3)从融资节奏角度看,不利,目前钱没花完,现在推出,下一版本再一个更高的高度上,难度更加提高,届时推不出来,窗口期融不到资就危险了。谢谢
@中国日报
【#白天辉被执行死刑#】#白天辉受贿超11亿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辉执行了死刑。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白天辉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天辉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白天辉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央视新闻)
@央视新闻
【#苏增添一审被判死缓#】今天,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苏增添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苏增添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苏增添利用担任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代市长、市长,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项目承揽、土地征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5亿余元。2019年至2024年,苏增添离职后利用原担任福建省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容积率调整、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56万余元。2010年至2011年,苏增添在担任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市长期间,违规决定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增容地价款,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增添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苏增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和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增添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增添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 马姗)网页链接 央视新闻的微博视频